对中小学其他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实施主体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机构 教育综合室
基本编码 37080501000301 实施编码 11370403MB2867775J4370805010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6.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中小学其他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薛城区教体局
咨询电话:448001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薛城区教体局
投诉电话:448001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区教体局综合受理窗口B139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B139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发〔2004〕8号   (十六) ...... 要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查看原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发〔2004〕8号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中小学生开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申报表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部署开展相关评选活动,学生如实填报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推荐 市县按照有关评选项目要求实施 0 形成推荐名单 褚宏勇
审核公布 市县按照有关评选项目要求实施 55 公布结果并发文或发证 褚宏勇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学生个人是否可以随时申报?
回答: 不能。需要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由学校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