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938002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352E3372014938002
实施主体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2414.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在网页上即时反馈证书信息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2,3,4,5,6,9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A区A14-A17综合业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2-331167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一楼南A区A009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31686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A区A14-A17综合业务窗口(综合业务)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实施主体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暂无
基本编码 372014938002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352E337201493800...
事项版本 12414.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在网页上即时反馈证书信息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0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A区A14-A17综合业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2-331167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一楼南A区A009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31686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A区A14-A17综合业务窗口(综合业务)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实施主体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14938002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352E3372014938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1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5,6,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0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在网页上即时反馈证书信息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A区A14-A17综合业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2-331167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一楼南A区A009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31686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A区A14-A17综合业务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业务
窗口编号:14号窗口、15号窗口、16号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工作指南>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就培发〔2022〕1号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负责接收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传的证书数据,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证书数据查询服务。 第五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证书数据管理,接受经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生成的证书数据,归集后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上传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有条件地区可建立省级证书数据管理系统。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工作指南>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就培发〔2022〕1号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负责接收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传的证书数据,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证书数据查询服务。 第五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证书数据管理,接受经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生成的证书数据,归集后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上传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有条件地区可建立省级证书数据管理系统。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单位组织,可在查询栏内任意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三项中任意两项,可即时查询证书信息真伪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2 0 份 2 非必要  无需材料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无需材料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无需审查 0 在查询界面实时反馈 吴业明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有小部分历史证书尤其是2009年之前的证书无法在我省网站查询
回答: 有部分历史证书我省无法掌握,考生需联系原发证机关或者向省、市鉴定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