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实施主体性质 1 网办深度 4
基本编码 37071501000304 实施编码 11370404MB286563094370715010003
实施主体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事项版本 12424.0
事项状态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办理方式 1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QR 服务对象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9.10.11.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5391286;0632-539121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539128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二楼综合受理专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B10、A02号、B09、C01(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双休日、节假日办公时间09:00-16:00;  
实施主体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网办深度 4
基本编码 37071501000304 实施编码 11370404MB28656309437071501000...
事项版本 12424.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9.10.11.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5391286;0632-539121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539128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二楼综合受理专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B10、A02号、B09、C01(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双休日、节假日办公时间09:00-16:00;  
实施主体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网办深度 4
基本编码 37071501000304 实施编码 11370404MB286563094370715010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方式 1QR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9.10.11.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5391286;0632-539121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539128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二楼综合受理专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B10、A02号、B09、C01
窗口名称: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窗口
窗口编号:B10,A02号,B09,C01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双休日、节假日办公时间09:00-16: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第二款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 不动产灭失的; 2 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3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提供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
不动产权属证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申请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0 符合申请条件的接受申请 姜肖肖、何强、孙静、孙雪维、王清、王茹
审核登簿 查验登记范围,查验申请主体,查验身份证明,查验申请材料形式,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0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王庆立、褚丽丽、周忠秋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