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


   
承办机构 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3017014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55533373017014001
实施主体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12408.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网上备案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2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2,1,3,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20窗口
咨询电话:0632-316821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咨询台
投诉电话:0632-316868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20窗口(审批业务受理)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 —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实施主体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基本编码 373017014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5553337301701400...
事项版本 12408.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网上备案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20窗口
咨询电话:0632-316821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咨询台
投诉电话:0632-316868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20窗口(审批业务受理)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 —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实施主体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基本编码 373017014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55533373017014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8.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3,4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网上备案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20窗口
咨询电话:0632-316821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咨询台
投诉电话:0632-316868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20窗口
窗口名称:审批业务受理
窗口编号:C20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 —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现售前,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现售前,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现售前,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已经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物业服务合同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商品房销售方案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测绘单位出具的房屋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经按照建设条件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0 申请通过或需补充材料 纪君正
审核 各地市自行确定 5 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 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5 制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或不予备案说明书 纪君正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是否为收费项目
回答: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