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实施主体 |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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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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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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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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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632-316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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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632-31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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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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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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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17、C18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0-11:50,下午13:10-16:50  |
实施依据内容摘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该事项不收费
受理条件
1、1(一)首次取证1、办理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4)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2(二)复审换证,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办理条件(1)年龄不超过65周岁;(2)在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3)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申报材料
情形分类: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渠道 |
示例样表 |
空白表格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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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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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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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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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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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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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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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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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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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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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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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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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